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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旅如家酒店集团 员工利益冲突管理办法
1. 总则
1.1目的
为加强首旅如家酒店集团(以下简称“集团”)内控管理,规范商业道德行为,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利益冲突,防止不正当利益获取,预防舞弊行为发生,特制定本办法。
1.2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首旅如家酒店集团及下属各分公司、子公司。
1.3 术语定义
1.3.1利益冲突
本办法所称“利益冲突”,是指当员工履行集团(含分支机构)职务所代表的集团利益与其自身的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。以下列举的是一些常见的存在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情形:
(1) 员工或员工关联人拥有其他公司的权益。“其他公司”包括但不限于:
① 参与投资的集团下属酒店(直营酒店、特许酒店、加盟酒店、合作酒店等);
②与集团总部及/或下属酒店(直营酒店、特许酒店、加盟酒店、合作酒店等)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、合作公司或合作机构。
(2) 员工或员工关联人与集团存在关联交易。
(3) 与集团竞争方之间存在聘任关系或活动。
(4) 其他在执行集团的事务中,因自身利益(即直接利益冲突)或者受员工关联人之间利益(即间接利益冲突)关系影响,可能损害集团、员工权益的情形。
1.3.2员工关联人
本办法所称“员工关联人”,是指员工的近亲属:包括配偶、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、父母及配偶的父母、兄弟姐妹及其配偶、配偶的兄弟姐妹、子女配偶的父母。
2. 利益冲突管理规范
违反本节利益冲突规定的行为,将构成严重违纪,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。对于主动申报、积极配合公司的员工,公司可以考虑调整员工的岗位或要求员工消除利益冲突情形,并从轻处分。
员工本人或关联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或影响集团整体利益,以下所述可视为违反利益冲突,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:
(1) 员工不能与其关联人成为上下级关系;
(2) 员工或员工关联人不得从集团公司及/或下属酒店(直营酒店、特许酒店、加盟酒店、合作酒店等)的供应商、施工单位、专业分包商、业主、出租方、加盟商、其他合作公司或机构处获利或发生利益性的关联,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企业或机构任职、兼职、参股或委托他人代持股等;
(3) 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与集团竞争方之间存在聘任关系或其他活动(无论是否获取报酬);
(4) 员工或员工关联人不得运用公司财产、信息或其在公司的职位谋求本应属于公司的利益或商业机会;
(5) 员工不能泄露公司商业信息并从中获利,包括但不限于财务、运营、薪酬、收购、转让、知识产权等内部信息,员工也不能在履行本职工作之外的目的使用上述信息;
(6) 员工不得从本公司的重大客户、供应商或竞争者处获得贷款,或个人债务担保,或签署任何私人财务交易;
(7) 员工不得与本公司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其他机构中(无论盈利或非盈利)担任董事、托管人或委员的职务;
(8) 任何员工不得接受关联单位或个人的贿赂,或者私下接受佣金或其他个人利益;任何员工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,向业主、供应商等关联单位和个人设置障碍,变相索要好处或收受物品;
(9) 员工如需接受利益冲突方的宴请,须向部门主管领导报备。员工宴请或赠送客户纪念品必须本着廉洁节俭原则,如接受礼品超过200元人民币,必须登记并上交安全与反舞弊部/集团行政部。
3. 关联关系申报
3.1申报范围
(1) 员工关联人在集团(含总部、城区、酒店)任职;
(2) 员工或员工关联人与投资集团下属酒店(直营酒店、特许酒店、加盟酒店、合作酒店等)的业主、出租方、加盟商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;
直接利益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经济利益关系:? ??
1)能够直接拥有并控制的经济利益(包括授权他人管理的经济利益);? ??
2)能够通过投资工具拥有的经济利益,并且有能力控制这些投资工具,或影响其投资决策。? ??
间接利益关系是指密切但非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。
(3)员工或员工关联人在集团总部及/或下属酒店(直营酒店、特许酒店、加盟酒店、合作酒店等)的供应商、合作公司、合作机构中直接或间接拥有股份(包括委托他人代持)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。
3.2申报人员
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员工、区域总经理、城市总经理、酒店店长(含驻店经理)及以上岗位员工。
3.3 申报方法
填写《员工关联关系申报表》,本人签字确认后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。申报的信息必须真实、完整、准确,不存在隐瞒、遗漏的情形。
如有未按要求进行申报、有意漏报、知情不报等行为,经调查核实,视同存在“制造、隐瞒利益冲突”的违纪行为,将构成严重违纪,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。
3.4审批及反馈
集团人力资源部将《员工关联关系申报表》交由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并存档,同时对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情况及审批意见反馈至申报人,申报人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对潜在利益冲突进行调整、或服从公司为了避免利益冲突而做出的相应的岗位调整与调动。对于违反利益冲突,且拒不配合公司做出整改或调整的员工,集团有权根据相关制度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。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,集团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相关赔偿。
3.5申报与变更时间
3.5.1申报时间
在本办法颁布前已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,需在规定时间内,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,包括本办法颁布时正在进行的行为或交易。对于其他任何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,员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可能发生时,应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申报。
3.5.2变更时间
员工申报后信息发生变更的,应在信息变更的第一时间(五个工作日内)及时再向人力资源部报备。
3.6 举报
员工如发现公司内部存在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情况,可随时进行举报,集团将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。
举报邮箱:jubao@homeinns.com
4. 附则
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。
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。
首旅如家酒店集团
2019年12月1日